停止销售使用药品,停止销售使用药品的情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停止销售使用药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停止销售使用药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8种药品停售停用?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等 8 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1 年 第 13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 8 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 8 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特此公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停止销售使用药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停止销售使用药品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